| 安全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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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服务中心概述 安全服务中心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公场所,学院安全工作主阵地,安全服务中心在原有保卫处安全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整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基建处、团委等部门服务学生职能,统筹学院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校园交通安全,是师生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安全服务中心依托保卫处开展工作。 安全服务中心以“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服务师生”为宗旨,内设警务室、情报信息小组、应急处置小组、舆情管控小组、校园安全小组,统筹开展学院主动创稳、校园安全保卫、安全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具备消防安防一体化、应急指挥处置、师生安全事务服务、警务执勤、 矛盾纠纷调解等功能。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安全服务中心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全院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安全综合信息、开展动态监测、维护校园治安和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条 推动校园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对跨区域或需要升级处理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事项,积极协调辖区政府职能部门并妥善解决。 第三条 大力推动安全管理服务体系,纵深推进“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协同机制,建设全校园、全要素网格,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格管理工作规范。 第四条 建立情报引领机制,对涉及学院安全的各类信息数据进行全量汇集,利用大数据开展社会治理动态分析、监预警,对平台预警事项及时督促督办、协调落实,做好学院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预警警示机制,根据省、市、区三级政法委和省教育厅向学院通报预警的各类涉稳风险。通过数据汇聚、分析研判各类情况,及时对管理和所属的学院(部门) 开展预警提示、指挥调度。被预警学院(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实时反馈上报。 第六条 建立健全分析调度机制,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 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敏感节点部署、案事件处置等工作进行调度。会同属地党委政法委,定期组织调度学院主动创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涉校涉稳分析研判会等形式,开展情报共享、会商分析、研判风险,有针性地对开展风险化解、各类问题调度处置。 第七条 建立健全问题倒查机制,学院纪委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学院命案、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等涉稳事件发生原因、发酵情况、处置过程进行调查复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督促整改和追责问责。对因失管失责引发的校园安全管理事件,组织问题倒查,切实堵塞工作漏洞。 第八条 全面推进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指导推动学院各级力量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 建立常态长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对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专职队伍工作能力培养和考核管理。 第十条 加强对各部门调解员队伍业务指导、督导检查、 考核评价,推动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第十一条 落实学院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工作原则 安全服务中心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坚持党对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 省市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安全服务中心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二条 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把师生安全需求作为中心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幸福感。 第三条 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主动创稳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纵深推进校园安全综治,为推动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并保持长期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第四条 坚持建设高素质安全队伍。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安全服务中心下设警务室、情报信息小组、舆情管控小组、应急处置小组、校园安全小组。 第一条 警务室 在学院总校区安全服务中心设置警务室、在桃林、雁儿湾两个分校区设置2个警务点。通过引入警务力量,加强对校园内外安全环境的监控,提高学院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定期为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法治宣传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法治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学院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人生安全。为师生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组长单位:安宁区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学院保卫处 第二条 信息情报小组 负责搭建与属地和主管部门高效联通的涉政涉稳情报搜集快报网络。实现与属地和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快速传递与共享,为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涉政涉稳情报,以支持决策和应对突发情况。 组长单位:党政办公室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安宁区委政法委 第三条 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模拟实战场景,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 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应急处置小组的建设与培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组长单位:保卫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第四条 舆情管控小组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 措施。会同属地公安、网信等部门,实行全天候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涉校敏感信息。通过专业手段和技术工具,对涉校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准确把握舆情动态。根据舆情分析结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管控,防止舆情事件的恶化和扩散。 组长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 成员单位:信息中心、安宁区委政法委 第五条 校园安全小组 学院主导,属地协同,多方参与,共同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隐患风险排查整治,以及协调处理各类校园安全事件。 组长单位:保卫处 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宁区政法委 第五章 岗位设置 中心实行常驻岗与轮驻岗相结合的服务模式,设常驻4岗:学生服务、信息服务、安全服务、团委。轮驻2岗:校内轮驻岗位、校地协同岗位。 第一条 学生服务岗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安排专人驻岗,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宣传教育、接待学生日常安全咨询,安排组织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协调校级网格事件分发与处置跟踪,做好学生安全情况上报分析。建立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群体台账,及时向辅导员、学生安全信息员等了解学生的安全信息和动态,掌握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明确学生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和处理,协助各学院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第二条 信息服务岗 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驻岗,主要开展教育信息化咨询服务及校园卡信息采集、维护工作。 第三条 安全服务岗 由保卫处安排专人驻岗,负责24小时安全值班、安全事件流转、安全事务咨询、车辆入校手续办理及师生户籍办理等业务。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及视频监控资料的调阅、备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 第四条 团委 由团委派驻,负责团员发展与教育管理业务办理;毕业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费收缴、智慧团建平台维护、团内数据统计工作;团员教育评议、对标定级、评优表彰和“推优”工作;对学生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进行听证审批;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更新社团信息。负责安全服务中心业务介绍及人员引导。 第五条 校内轮驻岗 学院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国资及产业管理处、工会、招生就业处、后勤基建处等单位根据安全服务中心安排进驻。 轮驻岗实行首问负责制,各单位选派业务骨干按时到岗,代表学院作为首问负责人全程处理咨询、协调、解决、 上报等各类业务,及时协调解决来访问题。轮驻安排表由安全服务中心每月制定,提前两天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并发放至各相关单位。 第六条 校地协同岗 由安宁区委政法委协调安宁区综治中心,根据校地联动需求,安排业务人员到岗。 第六章 接诉、分流、办理、反馈、回访等制度 安全服务中心的接诉、分流、办理、反馈、回访等制度是保障校园安全、高效处理师生诉求的重要机制: 第一条 接诉制度 受理渠道:明确电话、线上平台、现场窗口等多元接诉方式,确保24小时响应紧急诉求; 登记要求:对接诉内容(时间、诉求人、事件详情、地点等)进行标准化记录,形成工单,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受理范围:界定受理边界,包括校园治安、消防安全、交通管理、设施安全等,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诉求,需指引至对应部门。 第二条 分流制度 分级分类:根据诉求紧急程度(如紧急事件、一般问题)和类型(如盗窃、设备故障、安全建议),进行分级处理。 责任分配:明确内部各岗位(如治安组、消防组)及外部联动部门(如后勤、学院)的职责,确保工单精准分配,避免推诿。 时限要求:设定分流响应时限(紧急诉求10分钟内分流,一般诉求2小时内分流)。 第三条 办理制度 处理流程:针对不同类型诉求制定标准化流程,例如: 紧急事件(如冲突、火情):立即现场处置,同步上报; 一般问题(如路灯损坏):协调维修并跟进进度; 复杂诉求(如安全管理制度优化):组织调研后形成方案。 资源联动:明确与公安、消防、校医院等外部单位的联动机制,确保跨部门问题高效协同处理。 过程记录:办理过程中需实时更新工单状态,记录处理措施、进展及遇到的问题。 (四)反馈制度 反馈时限:根据诉求类型设定反馈时间(紧急事件处理后2小时内反馈,一般问题解决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 反馈内容:向诉求人告知处理结果、依据及后续措施(如已修复、已处罚、制度将优化等),对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说明原因及替代方案。 反馈方式:与接诉渠道对应(电话接诉则电话反馈,线上提交则线上回复)。 (五)回访制度 回访范围:重点针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复投诉问题、满意度较低的反馈案例进行回访,随机抽取部分常规诉求进行抽查。 回访内容:了解诉求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收集改进建议。 结果应用:将回访结果纳入部门及人员考核,针对高频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或制度。 通过以上闭环制度,实现校园安全诉求“受理有记录、分流有方向、办理有规范、反馈有回应、回访有改进”,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七章 作风建设 安全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应当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各常驻及轮驻岗位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第一时间上报情报信息、处置突发事件,对空岗、脱岗人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程序和时限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应当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并说明情况。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旨在为安全服务中心的员工提供详细的工作指导,确保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安全标准的严格执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并遵守本制度中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