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火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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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因此,报警是每个公民应锦的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及时报警是起火后的首要行动之一,也是及时扑灭火灾的关键(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报告清楚发生火灾的地点、起火物、火场燃烧的程度,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便于消防部门随时联系。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即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染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终止。用水扑救火灾,其原理就是冷却灭火。 2.隔离灭火法:即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质隔离或者疏散开,从而使燃烧终止。这种方法使用于扑救多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即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可燃物质缺乏助燃物而终止燃烧。 4.抑制灭火法。即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中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终止。如将干粉等灭火剂喷入燃烧区,使燃烧终止。 以上办法各有所长。灭火时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遵循迅速有效、经济损失小的原则。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的情况进行选择。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我院主要配备的是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一般由一人操作,使用时将灭火器迅速提到火场,在距起火点5米处;放下灭火器,先撕掉安全铅封,拔掉保险销,然后右手紧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对准燃烧处喷射;灭火时应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及远,左右扫射,并迅速向前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 3.干粉推车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将灭火器迅速拉到或推到火场,在离起火点10米处停下,一人将灭火器放稳,然后撕下铅封,拔下保险销,迅速打开气体阀门式开启机构;一人迅速展开喷射软管,一手握住喷射枪枪管,一手另一只手扣动扳机使喷嘴对准燃烧物,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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