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学院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三、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
五、定期向院领导、各部门及全体师生通报近期国内外、省、市、区的火灾状况,做到警钟长鸣。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七、调查一般火灾事故、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重特大火灾事故。
八、每年定期对全院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评比。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