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员实行8小时轮班制度;
早班:8:00点——下午15:00点;
中班:下午15:00点——晚22:00点;
夜班:晚22:00点——次日8:00点。
2. 值班实行一周一倒,每周一倒班。
3. 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违反者扣除当天工资(每天30元)。
4. 值班期间必须着保安制服上岗,佩戴大檐帽。
5. 值班人员交班后,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
6. 交班后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告给值班领导。
7. 值班岗位严禁闲人滞留。
8. 无故旷工者予以辞退。
9. 上岗期间严禁赌博、酗酒,违反者予以辞退。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