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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5-06-02  浏览次数:960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正确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1.学院设立由院长闫林德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

2.由保卫处负责安全防火日常工作。

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院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与各处级单位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

4.认真负责、明确分工、互相协调、快速反应、正确处理安全防火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二、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1.公寓楼各楼层、食堂、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阅览室等部位均设置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日常的安全防火工作。

2.各部门均建立义务消防队伍,人员出现空缺,及时予以递补,并定期对其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

3.可以在每幢宿舍楼组建学生消防安全小组,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学生安全员是学生宿舍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在经过培训的基础上,他们可担负发现、处理和报告火灾隐患及初起火险的任务。

4.保卫处应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督促,查找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器应没收代管;发现抽烟或点蜡烛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5.保安和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特别是在晚上,发现学生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抽烟等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学生处或公寓管理科记录在案。

6.保卫处应经常对食堂、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阅览室等部位进行检查督促,查找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7.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巡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下班后拉闸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能发现和处理各种火灾险情。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8.各部位的灭火器材,指定专人保管,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损坏。经常检查,对过期和损坏的器材,要及时更换,对无故损坏灭火器材的要严肃处理。

9、消防栓、储水池附近不得堆积障碍物,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消防法规,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和学院有关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上好新生入学消防知识第一课。

2.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团委、公寓科等部门应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发放消防安全教育材料,开展消防警示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等,使学生明白火灾的严重性和防火的重要性,掌握防火的基本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3.充分利用学院网络、板报、媒体、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

4.保卫处在消防安全方面还应加强对学生的纪律约束。不仅要对造成火灾、火情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对多次被查出违章用电、点蜡烛、抽烟并屡教不改的学生也应予以纪律处分。    

5.辅导员是开展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重要力量。辅导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了解防火的重要性,从而把防火列为对学生日常管理的内容之一,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醒和突击检查。

四、加强预防措施

1.安全防火工作实行学院月检查、部门周检查、科室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对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能排除的立即排除,受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险情未排除之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安全。

总而言之,各有关部门和学生都要对消防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才能有效地开展学院的防火工作,杜绝重大火灾,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营造安全温暖的“家”。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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