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卫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
|
为切实加强学院门卫管理,确保学院内部安全,创建良好、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文明执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时交接班;门卫人员在上岗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对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二、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仔细查验外来人员的证件,并认真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后,方可让外来人员进入。在外来人员或车辆携带物品出大门时,要检查是否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出门手续,否则不予放行,并交保卫部门处理。 三、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进出学院时,须主动出示出入证件;住校生凭班主任签字、院系盖章的请假条外出。值班人员要严格检查学生外出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放行。 四、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协调指挥外来车辆停在学院大门口西侧停车线位置,并有义务保护车辆的安全,如发现偷窃、破坏现象,应及时予以组织;另一方面,注意校园内外治安动态,如发现违规异常现象,应立即予以整治纠正,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五、门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除负责大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外,还应负责自动伸缩门的清洗、维护及值班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的清洁。 六、门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内,每天早晨八点准时开大门迎候校车及师生入校,下午五点十分开大门迎送校车及师生离校,其余时间如无车辆通行,关闭大门,只开边门出入。 七、门卫管理人员要严于职守,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对于不服从管理或故意违反门卫管理制度、无理取闹者,将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