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查设备日常状况,定期打扫设备(录像机、显示器等)。
2、 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由保卫处领导管理。
3、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阅录像内容。
4、 监控室杜绝闲杂人等进入、聊天。
5、 对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保养维护,严禁外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操作。
6、 监控系统中的信息内容必须保密,严禁私下传播。
7、 监控系统发生故障,须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工作人员不得私自维修。
二〇一五年三月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58812 传真:0931-7658813
技术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