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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让广大师生了解并掌握人民防空警报知识,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兰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省上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将于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时间及信号规定为: 10:00、15:00鸣预先警报,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10:30、15:30鸣空袭警报,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11:00、16:00鸣解除警报,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3分钟。 届时,请各系、各部门认真做好我院防空警报试放前期准备工作,将人防宣传到每个师生,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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