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 春季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兰职院〔2016〕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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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 生,促进我院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春季学期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甘教安函〔2016〕 2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 意见》(兰职委〔2015〕41 号)文件的工作安排,针对 2016 年 学院春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通知以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院范围 内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校园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 整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 管严查,堵塞漏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检查重点。本次安全检查重点是校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 安全、食品安全七个方面。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分校区综合办 公室尤其要注意集中排查消防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消防救援设 施、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生处要对宿舍集中清缴管制刀具、 值班值宿责任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院长办公室集中排查校 车安全、交通管理等情况;后勤基建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要加
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与监管。
(二)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坚持即知立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整治好发现的各类隐患 和问题。
三、安全检查任务分配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系、部、中心
(二)校舍安全
负责部门:后勤基建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
(三)学生宿舍安全
负责部门:学生处牵头,各系、部、中心及各分校区综合办
公室
(四)消防安全
负责部门:保卫处牵头,后勤基建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配合
(五)周边及校内治安安全
负责部门:保卫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
(六)交通安全
负责部门:院长办公室、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保卫处
(七)食品安全
负责部门:后勤基建处、分校区综合办公室 本次春季校园安全大检查,自 2016 年 3 月 8 日开始至 3 月
15 日结束。请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合理安排时间,采用科学 的方式、查出薄弱环节,扎实有效的集中开展针对性教育和整治。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亲自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 2016 年 3 月 15 日前将本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与建议报保卫处。
春季安全检查详细任务分工请查看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春季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对“春季校园安全检查行动”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
各部门要将安全检查活动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有机地结合 起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隐 患滋生根源。
(三)着力构建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安 全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和机制,逐步使学院校舍安全、宿舍安全、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 隐患排查及整治等工作常态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治本之 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管理的长 效机制。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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