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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961

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和安宁区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全院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院三校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全面推动学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全院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确保给全院师生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立玢

    副组长:郑茂亨、邢自武、魏列强、张春来、张学武

    成  员:马志刚、杨德峰、董晓红、吴永斌、宋贵福、成德明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整治范围

    重点加强对学生公寓、教学楼、食堂、商店、库房、锅炉房、浴室、配电室、蓄水池、校舍、图书馆、水电暖设施、各系实训室、实验室、机房、网络、公务用车、礼堂、学术报告厅、体育场地、大型特种设备及危险、易燃、易爆、剧毒等全部重点部位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主要内容

(一)按照“谁负责,谁检查”的原则,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保卫处核查学院建筑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续;

2.保卫处检查学院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有缺损;

3.后勤基建处和学生处联合检查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4.保卫处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障碍物堵塞消防通道,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5.学生处制定落实学生的逃生自救、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6.保卫处检查各部门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二)有效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1.保卫处制定完善消防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2.保卫处须制定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三)有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

1. 宣传部要利用网络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学生处、团委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全院所有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防护知识。

2. 保卫处应对全院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培训

3.教务处将消防安全教学任务纳入教学计划,并予以实施

五、方法步骤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从412日起至430日止,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阶段(412日至420日)

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本部门的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本部门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20日至425日)

    在组织实施阶段,督查小组联合各处、系(部)、中心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425430日)

    426日前,各部门要将整治排查及自查情况的月报交于保卫处,由保卫处汇总,提交主管院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要充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各部门一把手、各系党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要确定部门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监督员。

(二)防患于未然,强化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按照“先保安全,再求发展”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党政负责人每月应进宿舍检查一次,保卫处每月对全院的消防安全检查两次。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宣传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离开办公室是要关门、关水、关电源,消防安全从自身做起。

 (四)加强部门联络

各部门要确定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监督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负责联络、协调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上报部门安全月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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