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管理制度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981

一、院内送变电设施,防火安全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后勤基建处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按章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心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中心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二、学院送变电设施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三、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者按盗电行为依法处理。

五、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〇一六年十月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58812 传真:0931-7658813

技术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