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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894

一、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重点部位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消防重点部位按照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必须做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

五、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消防实战演练时,必须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二〇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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