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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935

一、学院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由保卫处统一负责办理,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院新建大楼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院所有室外消防栓由保卫处统一管理、维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损坏。

四、保卫处配置给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确保各部门各类设施完好、有效。

五、保卫处应经常对学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器材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学院内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它用、停用,一经发现,由保卫处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各驻校经营部门、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二〇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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