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职责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932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本规定,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监督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

五、实施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七、积极配合学院的消防工作与统一安排,支持学院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及学院各级别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二〇一六年十月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58812 传真:0931-7658813

技术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