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安保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
作者:李瑶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1261

2016年9月14日上午九点,在综合楼901会议室,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等四个部门与物业公司总校区负责人潘洪涛、经理助理夏双亮、安保工作负责人匡湘文主要就安保工作事宜进行了衔接、协商。

一、 苏立玢院长助理就学院安保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学院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学院,具体安保工作由物业公司执行。物业公司须按学院制定的安保责任具体实施安保职能。

2.物业公司安保接受保卫处的直接领导。学院大型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安保工作由保卫处全权指挥,物业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全力配合学院安保要求。

3.学院安全主管领导召开的安全例会,物业公司安保主管必须参加,按照会议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每项安保工作。

4.要求保卫处须与物业公司进行详细、准确的工作对接,理清各自的安全责任、安全区域。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安全监督员以及安保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岗位要求。

5.学院监控设备的值守由物业公司负责,但监控资料的使用、拷贝、调用由学院保卫处负责,须经保卫处负责人魏列强、马志刚同时签字认可。保卫处须制定相关资料拷贝、调用管理办法,苏立玢院长助理同时着重提出监控设备值守人员要加强晚上对学生公寓安全的监控力度。

6.要求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必须文明执纪,杜绝与师生发生言语、行为、肢体的冲突,以劝阻为主。如发现突发冲突问题,物业公司须及时上报保卫处,由保卫处、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解决。

7.要求保卫处与物业公司安保工作必须常态化。保卫处会议要请物业公司安保负责人参加,联合办公。

二、保卫处负责人就学院安保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魏列强处长要求物业公司在三校区设置消防专管员的工作一定要落实,消防专管员的工作一定要专业化。安保主要人员配备、岗位职责需在保卫处备案。

2.保卫处马志刚副处长要求物业公司及学院安全管理制度衔接、合并使用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安保人员需学习并熟悉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照《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安保工作。

三、学生处就学院安保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学生处王致国副处长、公寓管理科舒力中科长提出在假期期间,希望物业公司加大对公寓的巡查力度,确保学生的人身、财物等安全。

四、物业公司负责人充分认可学院领导提出的意见,认为安保工作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就学院实际情况,提出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希望学院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1.大门口没有安装减速带问题,苏助理提出由保卫处具体负责,尽快解决。

2.物业公司提出监控设备有部分老化、损坏情况,导致监控影像模糊、丢失、部分监控终端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苏助理要求,由物业公司提出具体维修、增设方案交保卫处,由保卫处提交学院,学院解决。

3.保卫处移交的警用器材部分损坏,警用器材办公室仍未移交的问题,苏助理要求,由保卫处、院办协商协调,尽快解决。

4.苏助理要求物业公司安保人员及负责人的值班名单须报保卫处、学院办公室各一份;值班宿舍请学院办公室协调解决。

5.就物业公司提出的学院进出车辆反映停车收费问题,苏助理要求保卫处具体查明。

6.学院车辆停放位置及乱停放问题。

苏助理要求,学院教职员工车辆信息由学院办公室提供,校内食堂、超市等车辆信息由后勤基建处提供,经保卫处汇总后,交与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车辆停放问题,禁止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明确教学楼前、公寓楼前、消防通道等部位不能停车,划分停车区域,进入学院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车。

由学院保卫处、学院办公室、物业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按照第一次通知,第二次通报,第三次处罚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7.物业公司提出部分消防器材过期的问题。苏助理要求保卫处立即进行排查、汇总,并及时申请购买。

8. 物业公司提出给全院师生进行消防培训的问题。保卫处负责人马志刚副处长表示已联系相关部门,近期邀请专业警官来校讲座,并开展相关演练。

9. 物业公司提出门口升降杆需维修的问题。保卫处魏列强处长表示已联系后勤基建处,正在解决。

10.就流浪狗过多的问题,苏助理要求学院保卫处与物业公司协商,联合制定解决办法。

   11. 物业公司提出学生存在晚上不按时返校、喝酒的问题。苏助理要求学生处和所有系部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积极措施。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658812 传真:0931-7658813

技术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处